2010年12月5日

「捨護淨長」(第54頁第10行)

至尊宗喀巴大師在說明不應將修的範圍執於太小時,引用集學論:「以如是故,身受用福,如其所應,當恆修習,捨護淨長。」說就身、受用、善根三者都需作捨、護、淨、長四件事,這些都是「修」。
這裡的「捨」是བཏང་བ།,原文有給與;布施;棄捨;放等意思,SnowLion的英文版廣論中翻譯成distribution(第1冊第112頁第3行),有分送、分配的意思;Lhundub Sopa格西的注釋中則翻譯成giving(第1冊第236頁第3行),雪歌仁波切在解釋這四個字也是如此說明,所以這裡的「捨」應該是布施,而不是棄捨。
雪歌仁波切對這四個字解釋,依次是布施;守護戒;由守護戒及無執(有空正見故)使清淨;及由隨喜、回向使增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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